房屋稅稅基調整說明
主旨:公告「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13年臨時會會議審議提案」
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暨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審議機關: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二、審議提案全文:請參閱附件
三、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任何市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出,作為審議提案之參考。
如有任何意見,請依您所有房屋坐落區域於113年3月21日前依下表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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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3-14
- 發布單位:房屋稅科
- 更新日期:113-03-07
- 點閱次數:1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