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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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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園地

承攬契據部份

節稅秘訣 1 :

二個以上承包商共同承攬簽訂之契據,可分別按其承攬金額繳納印花稅。

案例:
甲、乙二承包商共同與丙業主簽訂○○工程合約,工程造價 1,000萬元,如契約內載明甲承包 600 萬元,乙承包 400 萬元,則甲所持契約貼用6,000元印花稅票,乙所持部分貼用4,000元印花稅票,丙業主合約部分才需要按全額貼用 1萬元印花稅票。

節稅秘訣 2 :

工程合約已就工程造價與營業稅分別載明或合約總價含稅者,可按工程造價或合約總價扣除營業稅後金額貼花;若均未載明時,則需按合約總價繳納印花稅。

案例:
甲、乙二承包商共同與丙業主簽訂○○工程合約,工程造價 1,000 萬元,合約內如有載明「內含營業稅47 萬6,190 元」或「含稅」、「稅捐」、「稅什費」等字樣者,則實際工程造價為952 萬3,810 元,甲承包商承包60%,即571 萬4,286元,應貼千分之1印花稅票5,714元,乙承包商承包40%,即380萬9,524元,應貼千分之1印花稅票 3,809元,丙業主合約部分則貼用9,523元印花稅票。

節稅秘訣 3 :

同一憑證具有 2 種以上性質者,如稅率不同能分別訂約時,可採分別訂約方式,以求稅負較輕,節省負擔。

案例:
A公司與B電梯公司簽訂電梯採購安裝合約計 500 萬元,如電梯價格 400 萬元,安裝費 100 萬元,訂於同一契約書中,則屬概括承攬,500 萬元全數均以承攬契約總價千分之1計算,該二公司各自持有之合約應分別貼用印花稅票 5,000元。如果能分別訂立 400 萬元的電梯買賣契約以及100 萬元的安裝契約,則該二公司各自所持合約之印花稅即可分別貼用12元(買賣動產契據)及1,000元(承攬契據)合計1,012元,則可分別節省印花稅3,988元。

節稅秘訣 4:

應納印花稅之承攬契據,因故無法履行者,已繳納之印花稅票不得申請退還,如改由其他廠商承辦,又訂新合約者,須另行繳納印花稅。故可採用以下方式節稅:如原契約內容及金額都沒有改變,則可由原合約交易雙方與承受之新廠商三方共同簽訂「合約移轉同意書」,或在原合約書中註明「變更起造概括承受人」字樣並蓋章,且並未另訂應稅憑證者,無須另行貼用印花稅票。

銀錢收據部分

節稅秘訣 1:

收取價金書立收據時,如對方以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支付,並於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該收據就可以免貼印花稅票。

案例:
乙支付甲新臺幣 50萬元,甲於收取現金時開收據給乙,該收據即屬銀錢收據,應按千分之4計貼 2,000 元印花稅票,但如:

  1. 乙交給甲○○銀行面額 50萬元支票乙紙,甲未於收據書明收取支票,該收據仍屬銀錢收據,應按千分之4計貼  2,000元印花稅票。
  2. 甲於收據內書明收取「○○銀行支票,支票號碼○○○○○」等字樣時,則該收據就可以免貼印花稅票了。

節稅秘訣 2:

金融機構之存款人於領取利息時,以轉帳方式直接轉入存款帳戶,且未出具銀錢收據或其他代替銀錢收據性質之憑證者,可免納千分之4的印花稅。

節稅秘訣 3:

房地產買賣契約書【私契】訂明分期付款方式,於分期繳付款項時,受款人於買賣契約書上逐期蓋章註明收訖者,該契約書屬兼具銀錢收據性質,應由受款人於每次收款時,按收款金額千分之4貼用印花稅票。但如以支票支付,受款人雖逐期蓋章註明收訖,只要有註明收取「××銀行支票,支票號碼××××」等字樣時,該買賣契約書免貼印花稅票。

  • 發布日期:107-08-17
  • 發布單位:消費稅科
  • 更新日期:107-09-26
  • 點閱次數: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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