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及計算公式
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來。計算公式如下:
房屋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率×折舊經歷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適用稅率=應納房屋稅
稅率:
- 住家用
(1)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1.2%
(2)其他供住家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1.5% (本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業經本府於108年1月9日公布,有關其他供住家用者按現值課徵1.5%,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 非住家用
(1)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2%
(2)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3%
- 發布日期:107-08-17
- 發布單位:房屋稅科
- 更新日期:108-01-04
- 點閱次數:24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