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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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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者隨餐收取之一切費用 均應列入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

  • 發布日期:113-01-04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3-01-04
  • 點閱次數: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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