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自住房屋戶數變動致114年期房屋稅額異動, 新北稅處近期辦理退補稅作業
【新北市訊】房屋稅2.0新制於114年首年實施,為維護民眾權益,自住及出租房屋適用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已延長至今(114)年6月2日,於期限內補申請的民眾,因非自住應稅房屋戶數變動,致有需要退補稅的情形,新北市稅捐處於近期辦理退補稅作業。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2.0新制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採全數累進課徵。於延長期間補申請按自住或出租房屋優惠稅率課徵之民眾,若另有其他非自住房屋,因持有全國非自住房屋應稅戶數減少,致適用稅率調降,將產生溢繳稅額,稅捐處已於近期郵寄退稅通知單,民眾可掃描通知單上QR-code填寫欲指定之退稅帳戶後,由稅捐處辦理直撥退稅。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出租房屋也是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戶數,採全數累進課徵。民眾於延長申請期間補申請按出租房屋優惠稅率課徵,若另已有其他出租房屋,因持有全國出租房屋應稅戶數增加,致適用稅率調高,將產生差額稅款,稅捐處亦已於近期補發稅單,收到稅單的民眾請於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
該處提醒民眾,如對退稅通知單或補稅繳款書內容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繳款書或通知單上承辦人的電話洽詢。
資料詳洽: 房屋稅科 專門委員劉恩璇 電話:02-89528200轉510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 股長許哲維 電話:02-89528200轉130
- 發布日期:114-07-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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