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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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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分鐘 看懂房地合一制度

什麼是房地合一?

房地交易現行制度缺失:

不動產買賣稅目偏低,土地課土地增值稅,所得就不在課稅,資源過多投入不動產。

改制後房地合一:

  • 持有兩年以下適用新制
  • 適用稅率分為45%(持有1年以下)、35%(持有1-2年)、20%(持有2-10年)及15%(持有超過10年)。
  • 自用住宅優惠:非出租、營業持有六年之住宅,400萬以下免稅,400萬以上稅率10%,重購比例(依銷售金額比例)退稅

配套措施:

1.土地增值稅稅率不變
2.奢侈稅不動產部分同步停徵(105.1.1停徵)
3.稅收用於住宅基金、長期照顧

  • 發布日期:107-08-23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1-25
  • 點閱次數: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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