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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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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前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稅金省很大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要件:

1.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地上房屋辦竣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土地上之房屋屬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供已成年之直系1處之限制)

  • 發布日期:108-10-16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12-04
  • 點閱次數: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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