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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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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停駛車輛 使用牌照稅要繳嗎

        長期出國暫不使用的車輛,應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其已使用期間應納稅額,將按實際使用期間日數計算,申報停駛期間即可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如有溢繳亦會主動辦理退還。
        但車輛如果恢復使用,也需要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登記,若於停駛期間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將另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 發布日期:109-05-21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1-03-21
  • 點閱次數: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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