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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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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寺廟、教堂用地減免地價稅

表單下載

序號類別標題檔案下載
1 書證表單表一-地價稅減免申請書
2 審核流程申請寺廟、教堂用地減免地價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圖
3 審核流程申請寺廟、教堂用地減免地價稅案件流程圖(簡易版)
4 審核流程寺廟、教堂用地減免地價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申辦案件說明

申辦案件說明

案件說明

一、法令依據: 
土地稅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寺廟、教堂用地供本身事業直接使用者,得按千分之十計徵地價稅,但未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不適用之。

二、申辦注意事項: 
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 40日前(即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應檢附文件

一、地價稅減免申請書。
二、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文件影本。

處理天數

一般案件9天,會勘案件20天

連絡電話

總    處 TEL:8952-8625 
板橋分處 TEL:8952-8210 
三鶯分處 TEL:8671-8237 
三重分處 TEL:8971-2383 
中和分處 TEL:8245-0114 
瑞芳分處 TEL:2406-2808 
新店分處 TEL:8914-8811 
新莊分處 TEL:2277-1300 轉203 
淡水分處 TEL:2621-2001 轉3118 
汐止分處 TEL:8643-2288 轉155 
林口分處 TEL:2600-5200 轉214

  • 更新日期:112-02-20
  • 點閱次數:
  • 發布日期:107-10-09
  • 發布單位:土地稅科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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