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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四等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務名稱約僱人員(四等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用人單位新北稅捐處人事室
名額1名
職缺別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4,775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工作地點人事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6樓)
性別不拘
學歷/檢定要求大專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尤佳。
徵才條件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陸方護照者。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請以A4格式),於115年1月12日前以親送或掛號送達220246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6樓人事室葉小姐收(電話:02-89528429,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人事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報名表(下載路徑為http://www.ntpc.gov.tw/市府徵才或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本處徵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室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註1.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預估為115年1月下旬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約115年10月)。
2. 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4,775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 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 名, 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人葉小姐
聯絡電話02-89528429
公告起日115-01-08
公告迄日115-01-12

檔案下載

  1.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 更新日期:115-01-08
  • 點閱次數:48
  • 發布日期:115-01-08
  • 發布單位:人事室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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