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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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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造單員

職務名稱臨時造單員
用人單位新北稅捐處
名額4
職缺別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行政室現缺1名(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6樓);法務科現缺1名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7樓);淡水分處現缺1名(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3樓);新莊分處預估缺1名(新北市新莊區仁愛街56號,將於115年5月11日出缺)
性別不拘
徵才條件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尚在有效期限內。
3.熟諳電腦操作。
4.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請以A4格式),於115年5月4日前以親送或掛號送達至220246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6樓人事室葉小姐收(電話:02-89528429,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室)/分處臨時造單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未註明應徵單位以放棄論,如應徵2個職缺請務必寄送2份,以此類推。)
1.報名表(下載路徑為http://www.tax.ntpc.gov.tw/資訊公開/本處徵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1.甄試結果將於本處官網(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資訊公開/本處徵才/結果查詢)公告。
2.本項甄選之職缺,由本處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經甄選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備註1.本職缺俟新北市政府核定後僱用。
2.本職缺係屬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須定額僱用員額,爰限身心障礙者報名。
3. 每月支領新臺幣32,4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4. 本次公開甄選結果,除正取4名外,得增列備取4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
聯絡人葉小姐
聯絡電話02-89528429
公告起日115-04-24
公告迄日115-05-04

檔案下載

  1.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2.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 更新日期:115-04-24
  • 點閱次數:99
  • 發布日期:115-04-24
  • 發布單位:人事室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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