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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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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及計算公式

稅率及計算公式表
契稅種類 買賣 贈與 典權 分割 交換 占有
稅率 6% 6% 4% 2% 2% 6%
※不動產以交換取得其所有權,如有給付價差,其差額價款部分必須按6%買賣稅率計課契稅。
  1. 契稅的計算公式
    契稅稅額 = 契價 × 稅率
  2. 契稅的申報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但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之不動產,其移轉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者,從其移轉價格。(房屋課稅現值加免稅現值扣除騎樓免稅現值即為契價。)
  • 發布日期:107-08-17
  • 發布單位:房屋稅科
  • 更新日期:110-12-27
  • 點閱次數: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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