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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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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徵娛樂稅

中文 (Chinese) 代徵娛樂稅
英文 (English) Amusement Tax Collection by an Agent
辭彙解釋

為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之提供人或舉辦人,就出價娛樂之人所付 票價或付費額所含娛樂稅代為徵收。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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