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分處於112年3月1日於全功能櫃台拾獲遺失物1件,物品如下:
1.保溫瓶一隻
請失主於112年4月10日前攜帶相關身分證明至淡水分處認領。
聯絡人:淡水分處 洪小姐 聯絡電話:(02)26212001#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