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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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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分處】3月1日遺失物公告

淡水分處於112年3月1日於全功能櫃台拾獲遺失物1件,物品如下:

1.保溫瓶一隻

請失主於112年4月10日前攜帶相關身分證明至淡水分處認領。

聯絡人:淡水分處 洪小姐   聯絡電話:(02)26212001#3307

  • 發布日期:112-03-03
  • 發布單位:淡水分處
  • 更新日期:112-03-03
  • 點閱次數: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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