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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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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分處】11月1日遺失物公告

淡水分處於112年10月31日於契稅櫃台拾獲遺失物1件,物品如下:

1.太陽眼鏡(藍色外框)

請失主於112年12月10日前攜帶相關身分證明至淡水分處認領。

聯絡人:淡水分處 洪小姐   聯絡電話:(02)26212001#3307

  • 發布日期:112-11-01
  • 發布單位:淡水分處
  • 更新日期:112-11-01
  • 點閱次數: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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