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分處於112年10月31日於契稅櫃台拾獲遺失物1件,物品如下:
1.太陽眼鏡(藍色外框)
請失主於112年12月10日前攜帶相關身分證明至淡水分處認領。
聯絡人:淡水分處 洪小姐 聯絡電話:(02)26212001#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