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於113年4月1日於本處1樓大廳拾獲遺失物1件,物品如下:
1. 現金若干元
請失主於113年5月2日前攜帶相關身分證明至本處政風室(6F)認領。
聯絡人:政風室 廖先生 聯絡電話:(02) 8952-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