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於115年7月3日在本處1樓大廳拾獲遺失物,物品如下:
1.中華民國居留證1張
請失主於115年8月4日前攜帶相關身分證明至本處政風室(6F)認領。
聯絡人:政風室 黃小姐 聯絡電話:(02) 8952-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