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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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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

答: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土地所有權人。但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二)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
(三)承領土地,為承領人。
(四)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五)信託土地,為受託人。

  • 發布日期:107-08-08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1-04
  • 點閱次數: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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