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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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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地價稅的稅率?

答:一般用地稅率:同一縣市所有土地採全縣地價總歸戶,按六級稅率累進課稅,稅率為千分之10、千分之15、千分之25、千分之35、千分之45、千分之55六級稅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公共設施保留地:千分之6,供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礦業用地等:千分之10。

  • 發布日期:107-08-09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09
  • 點閱次數: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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