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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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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土地移轉誰是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答:

  1. 土地為有償移轉時
    納稅義務人:原所有權人
    說明:指移轉時取得相當之代價。例如: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
  2. 土地為無償移轉時
    納稅義務人:取得所有權人
    說明:指移轉時,取得所有權人並未付出代價。例如:贈與或遺贈。
  3. 土地設定典權時
    納稅義務人:出典人
    說明:根據稅法規定,以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待回贖時,再要求無息退還原繳稅款。
  4. 信託土地有償移轉或設定典權時
    納稅義務人:受託人
    說明: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35條第1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
  5. 信託土地歸屬時
    納稅義務人:歸屬權利人
    說明: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
  • 發布日期:107-08-09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3-18
  • 點閱次數: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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