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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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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予自然人時,要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答: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予自然人時,得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未申請者按一般稅率核課。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3-29
  • 點閱次數: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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