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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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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違章房屋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答:1.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
2.房屋稅之完納僅係房屋稅納稅義務之履行,並非使未經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之違章建築得據以合法。
3.稅捐處常接獲民眾檢舉逃漏房屋稅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兩倍以下罰鍰。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如期申報。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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