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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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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每年應納房屋稅是在什麼時候繳?計算的期間又是如何?

答:房屋稅1年徵收1次,目前是訂在每年5月1日開徵5月31日截止,繳納期間為1個月。課稅期間是從前一年的7月1日起算至當年6月30日為止。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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