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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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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房屋稅如何計徵?

答:1.房屋稅應納稅額=房屋現值×稅率。
2.房屋現值=房屋核定單價×面積(平方公尺)×(1-折舊率×折舊經歷年數)×地段等級調整率。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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