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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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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何房屋稅籍證明書上所載之房屋現值與房屋稅繳款書所載之課稅現值不同?移轉時,應依何種為計算標準?

答:因為房屋稅籍證明書上之房屋現值含有課稅與免稅現值(例如:地下停車位供自用),而房屋稅繳款書所載之現值僅有課稅現值,不含免稅現值,故兩者所載現值不同。另房屋所有權移轉時,申報契稅則是以房屋稅籍證明書之房屋現值減騎樓免稅現值為計算標準。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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