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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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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房屋應何時申報設籍?

答:房屋有新建、增建、改建等情形時,納稅義務人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稅捐機關申報設立房屋稅籍。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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