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明定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二親等條件限制,即身障者倘無駕照者,車輛則限為身障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由於大伯父與您係屬三親等,不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