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交通違規,為何要繳納鉅額的使用牌照稅及罰鍰?
答:
一、汽機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繳納使用牌照稅,未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滯納期滿後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或停放),不論係交通警察路檢或照相逕行舉發,抑或被地方稅稽徵機關查緝人員查獲,除補稅外,再處以應納稅額處1倍以下罰鍰。
二、汽機車如已報停、繳銷、註銷牌照,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或停放),不論係交通警察路檢或照相逕行舉發,抑或被稅捐稽徵機關查緝人員查獲,除補稅外,再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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