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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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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使用牌照稅開徵時稅單寄送地址為何處?

答:使用牌照稅開徵時稅單寄送地址,先依車主於稅捐處或監理機關增設之通訊地址寄送;如無通訊地址者,個人依戶籍地址、公司則依營業登記地寄送。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2-08-14
  • 點閱次數: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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