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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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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自動照相貼紙機,應否課徵娛樂稅?

答: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非屬娛樂稅法第2 條規定之課徵範圍,免徵娛樂稅。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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