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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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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應用檔案要向那個單位申請?

答:民眾應用檔案請逕向本處及各分處申請,並於收到檔案應用申請准駁通知書時,務必詳閱應用地點及時間,且於約定時間至應用地點,如欲變動,應與承辦人員聯絡,重新約定。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1-17
  • 點閱次數: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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