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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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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申請檔案應用服務有那些資格限制?

答:一般民眾、本國法人、團體,均得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受理民眾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注意事項之規範,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申請應用本處檔案資料。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1-17
  • 點閱次數: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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