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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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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果因為搬家或住址變更等原因而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不慎遺失,要怎麼辦?

答:1.臨櫃或電洽不動產所在地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臨櫃開徵期可全國跨區)。
2.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櫃檯繳納。
3.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申請補發稅單。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1-01-06
  • 點閱次數: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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