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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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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什麼是直撥退稅?如何辦理?

答:納稅義務人申請退稅或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繳稅時,可約定退稅款直接撥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含郵局);其為法人時,亦可約定退稅款直接撥入該法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申請方式有二:
1.長期約定轉帳退稅
(1)填妥「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並檢附納稅義務人最近一期繳款書影本、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金融機構(含郵局)存摺封面或有存款帳號之晶片金融卡影本(註明金融機構分行)寄至稅捐處,退稅款就能直接撥入指定之帳戶。
(2)利用定期開徵(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免付郵資)填妥資料寄回稅捐處。
(3)線上申辦。
2.申辦退稅時約定直撥退稅
納稅義務人可於申請退稅時,於申請書上註明以直撥轉帳方式退稅,填寫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金融機構存款帳號,並附存摺封面或有存款帳號之晶片金融卡影本(註明金融機構分行)。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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