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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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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發現繳納通知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應如何救濟?

答: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得於繳款書所載之規定繳納期間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查對更正。

  • 發布日期:107-08-10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0
  • 點閱次數: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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