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為了學區或工作等因素,提供自用住宅讓親友寄放戶籍,如該房屋實際作自住使用,且供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址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營業情形,只是單純寄放戶籍,可繼續以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