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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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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持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如果有非新北市的不動產是否可至本處查欠稅?

答:可以

辦理繼承案件不動產之地價稅、房屋稅查欠時,可至任一縣市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

1.服務對象:持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查欠地價稅、房屋稅之繼承人或代理人。
2.服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 發布日期:108-03-28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3-28
  • 點閱次數: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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