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檢舉黃牛專區地稅小幫手新北市智能客服話務中心 Line@ Facebook YouTube Podcast滿意度調查

房屋稅Q&A

Q:都市更新之房屋有什麼租稅減免?

A:
一、更新後房屋自使用執照核發日之次月起減半徵收房屋稅2年。
二、另本市更新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取得更新後建築物,於減半徵收2年期間內未移轉,得延長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10年為限(即最多為2年+10年)。

 
  • 發布日期:110-09-01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更新日期:113-07-11
  • 點閱次數:651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