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辦理都市更新房屋產權移轉時,有什麼租稅減免優惠? A: 一、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契稅40%。 二、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契稅。 三、原所有權人與實施者間因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得減徵契稅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