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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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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故事】印花稅課稅標的申報錯誤,協助更正退稅!

【印花稅】稅捐協調,找納保官好容易

岳太太於 110 年底持建物買賣移轉契約書、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收據等文件,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登記時,發現印花稅收據所載移轉標的與事實標的並不相符,致其溢繳印花稅款,急尋稅捐處納保官協助,盼能幫助她取得繳納證明,並退還多繳的印花稅款。納保官受理後先安撫岳太太憂煩情緒,表示一定會幫忙釐清案情,絕不會讓她多繳冤枉稅。

經納保官覆核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申報及繳納紀錄,仔細查對相關憑證及資料後,發現櫃臺人員係依岳太太申請開立B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而岳太太收到繳款書時亦未察覺自己填移轉標的錯誤,就持該單繳納,導致此次爭議。經納保官向岳太太確認是要賣A屋卻誤填為B屋實情後,予以協助處理,讓岳太太順利取得繳納證明辦妥A屋之移轉登記,同時收到溢繳印花稅之退稅款。

岳太太因這次繳納印花稅款之波折,明白在繳稅前,應先核對繳款書等各項欄位內容,確認無疑義後再行繳納,而對於納保官抽絲剝繭的積極用心及專業服務,感到非常滿意,她說納稅者權利保護機制是真正能守護納稅者權益的好制度,應該予以支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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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印花稅-稅捐協調,找納保官好容易
  • 發布日期:111-11-15
  • 發布單位:法務科
  • 更新日期:111-12-29
  • 點閱次數: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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