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官團隊
納保官提供服務項目:
- 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例如:納稅者於稅捐調查程序或復查階段,因稅捐徵收與稅捐稽徵機關產生爭議時,可請納保官溝通或居中協調。 - 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
例如:納稅者認為稅捐稽徵機關行政違失或違反正當調查程序,致損害其權利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 - 提供行政救濟之諮詢與協助
例如: 納稅者需要救濟時,可請納保官提供行政救濟相關書狀例稿、案例資料及程序有關事項。
備註:申請納保案件之行政助理服務電話:(02)8952-8200分機612
- 發布日期:107-08-21
- 發布單位:法務科
- 更新日期:114-03-13
- 點閱次數: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