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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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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故事】撤銷報停車輛,停放於停車格經補徵使用牌照稅及裁處之罰鍰

【使用牌照稅】撤銷報停車輛,停放於停車格經補稅及裁處之罰鍰!

王先生為了經營小本生意於是購買一臺小客貨車,每年都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是位奉公守法的好國民,因為疫情關係生意慘淡,所以主動向監理機關申請停止使用後,暫時將車輛停放在河堤外空地,某日發現不知道誰把愛車移到停車格,雖然覺得奇怪但也不以為意,怎知不久後竟然收到稅捐處通知,因車輛停用後使用公共道路需補徵加計罰鍰高達數萬元。

王先生氣沖沖打電話到稅捐處找納保官,納保官先仔細聆聽王先生的訴求,表示會盡力詳查。納保官透過主動聯繫水利局、養護工程處及公所等機關,進一步與各機關積極溝通、查證後,發現王先生的愛車確實原本是放在堤防外河川地,是因為養護工程處因工程施作需要自行將車輛移置防汛道路停車格內,再查證原停放位置為水利局及公所認定之非公共道路範圍,本案違規事實行為確非王先生所為,相關資料轉交由業務單位重新審理後,參照財政部函釋意旨,撤銷補稅及罰鍰處分,省去數萬元的稅金及罰鍰。生活心力交瘁的王先生對於能夠透過電話及郵寄等方式,不用親臨稅捐處就可以得到納保官用心協助非常滿意,真心感謝納保官耐心專業的服務,也感受納稅者權利保護機制是真心守護納稅者權益,成功化解租稅爭議的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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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使用牌照稅-撤銷報停車輛,停放於停車格經補稅及裁處之罰鍰!
  • 發布日期:111-06-28
  • 發布單位:法務科
  • 更新日期:111-12-22
  • 點閱次數: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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