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於114年3月4日在本處1樓大廳拾獲遺失物,物品如下:
1. 印章1枚
請失主於114年4月7日前攜帶相關身分證明至本處政風室(6F)認領。
聯絡人:政風室 盧先生 聯絡電話:(02) 8952-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