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興辦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租稅優惠自治條例已於110年6月2日公布施行
該處進一步強調,為簡政便民,符合相關減徵優惠資格者,免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該處會依主管機關通報清冊主動辦理稅捐減免。民眾倘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89528625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說。
資料詳洽:土地稅科 科長邱美玲 電話:02-89528200轉263
撰稿人:土地稅科 股長邱馨慧 電話:02-89528200轉601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 股長劉渟琳 電話:02-89528200轉130
- 發布日期:110-06-03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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