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官溫馨提醒您,地價稅即將開徵, 請留意有無收到稅單勿逾期繳納!
【新北市訊】新北市稅捐處表示,111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該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貼心提醒,民眾若在本市有多筆土地,因地價稅採總歸戶制,每一位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只會收「1 張」地價稅繳款書,請勿重覆申請補發繳款書。
又民眾若逾期繳納稅捐,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為保障自身權益,請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納保官進一步表示,為了強化納稅者權利保護,該處目前設有12名納保官,除總處外分別派駐於三重、汐止、淡水及板橋分處,以便即時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協調及受理申訴或陳情,並於納稅者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以確實維護納稅者之權益。
民眾若遇稅捐爭議問題,欲申請納保官提供協助時,可至該處網站( https://www.tax.ntpc.gov.tw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搜尋納保官相關資訊,除可透過現場、視訊、電話或傳真方式申請納保官協助外,亦可以至該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線上申請,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主任納保官黃正吉 電話:02-89528200轉515
撰稿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納保官黃麗美 電話:02-26212001轉3001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企劃服務科股長許哲維 電話:02-89528130
- 發布日期:111-10-28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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