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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5年地價稅定於115年11月1日開徵,合於土地稅減免規則所定減免標準之土地,請土地所有權人於11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減免。前已申請核准有案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標題 本市115年地價稅定於115年11月1日開徵,合於土地稅減免規則所定減免標準之土地,請土地所有權人於11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減免。前已申請核准有案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發布日期 115-07-23
發文字號 1152061219
  • 發布日期:115-07-23
  • 發布單位:
  • 更新日期:115-07-23
  • 點閱次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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