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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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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e化繳稅抽好禮

活動期間

111年定期開徵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繳納期間。

參加對象

新北市納稅義務人,公法人除外。

活動辦法

納稅人在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4月1日起至5月3日止) 、房屋稅繳納期間(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以下列任一種方式繳納新北市111年定期開徵使用牌照稅、房屋稅稅款,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惟每人以中獎1次為限,獎項從優獲得:

方式1.行動支付繳稅:使用下列等行動支付繳稅APP,包含「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及有連結「台灣Pay」之銀行(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兆豐銀行、臺灣企銀)行動網銀APP,以及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元大銀行之行動網銀APP、玉山銀行之玉山Wallet、永豐銀行之大咖DACARD 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完成繳稅。

方式2.電子支付帳戶轉帳:使用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一卡通MONEY、歐付寶等),透過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稅。

方式3.線上查繳稅:於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平臺,使用已註冊的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 (TW FidO),驗證後點選「電子繳稅」完成繳稅。使用牌照稅亦可輸入「車號+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免憑證登入方式。

獎品

壹獎:遠東百貨5,000元禮券,5名。

貳獎:陶板屋雙人餐券,35名。

參獎:家樂福500元禮券,60名。

活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

一、將於111年6月下旬至7月初公布得獎名單於本處官網及FB粉絲專頁:

(一)壹獎得獎者,本處將以雙掛號公文通知得獎,寄至得獎者戶籍地址,得獎者須於規定期限內回覆資料領獎,逾期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二)貳獎及參獎得獎者,餐券或禮券由本處直接雙掛號寄至得獎者戶籍地址,如郵寄經退回,本處將不再寄出,如經退回,得獎者請最遲於111年7月29日下午5點前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本處企劃服務科領回,逾期未領即喪失得獎資格。

二、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得獎收據,本處將開具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三、本處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處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

個資聲明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以下簡稱:本處)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舉辦「新北e化繳稅抽好禮」活動,向民眾蒐集資料,作為公文通知、禮券發送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納稅義務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
五、個人資料利用: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活動期間及後續中獎通知及禮券郵寄處理期間。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處。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六、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處電子信箱(E-mail:ntpc321@ntpc.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處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七、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 發布日期:111-03-29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1-06-30
  • 點閱次數: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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