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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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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分處】新北租稅小教室-文藝活動之娛樂稅減免

Q:舉辦文藝活動,是否有娛樂稅減免規定?

A:小編來解答~

    一、舉辦文藝活動,如屬經文化部認可,符合文化藝術事業活動減免範圍,可減半課徵娛樂稅。

    二、於本市公立藝文單位演出者,娛樂稅徵收率減半課徵。

    三、若同時符合上述兩條件,娛樂稅可減半再減半哦!

小編提醒您:應於舉辦之日一個月前向文化部申請減徵認可,並於舉辦日前向活動地點轄區各分處辦理登記及減免事宜。

 

  • 發布日期:111-07-29
  • 發布單位:瑞芳分處
  • 更新日期:111-07-29
  • 點閱次數: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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