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發票一起來 眾多好禮獎不完」網路活動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活動期間
112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參加對象
一般民眾(限居住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中華民國國民)
活動網頁
https://ntpc.fastez.net (112年6月20日上午10點準時上線)
活動方式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6月20日至9月20日,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登入活動網頁並填寫基本資料,完成基本任務(對本處FB粉絲專頁「稅不著-呼叫暗光鳥」按讚並分享本活動FB貼文),分別完成以下活動,每人1每活動以1次中獎為限。
活動一:未申辦手機條碼者,透過活動平台申辦成功,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二:於活動平台捐贈2張未開獎之雲端發票,及觀看租稅影片、圖片回答問題,即可參加刮刮樂,隨刮隨中(同一會員一天可玩一次,無論中獎與否都算一次,如當天未中獎者,隔天可續玩並參與抽獎,同一會員獲獎以一次為限)。
活動三:於活動平台完成雲端發票領獎帳戶設定及載具歸戶,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四:完成上傳「統一發票兌獎」APP之捐贈碼截圖、捐贈10張雲端發票給社福團體及儲存112年5-6月期、7-8月期、9-10月期消費金額10元(含)以上之雲端發票達20張等共3項任務,即可參加抽獎。
★設定「捐贈碼」方式:打開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點選右上角「捐贈條碼」,選擇捐贈碼,再回APP首頁將「捐贈條碼」畫面截圖上傳。
活動五:於活動平台推薦其他會員加入,每推薦一位即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
活動抽獎品
活動一:家樂福200元禮券,100名。
活動二:統一超商100元虛擬商品卡,300名。
活動三:全聯100元禮券,50名。
活動四:新光三越5,000元禮券,6名
活動五:全聯100元禮券,50名。
活動注意事項
1.活動一、三、四、五得獎者,本處將直接寄送禮券至中獎者參加活動所填寫之地址,如填寫之地址不正確,郵寄經退回將不再通知亦不再寄出。得獎者最遲請於112年11月10日下午5點前至本處企劃服務科領回,逾期未領即喪失得獎資格。
2.活動二採隨刮隨中,電子禮券超連結及密碼將直接匯入中獎者會員專區-獎品紀錄,會員點選超連結連結至網站,輸入密碼後可顯示條碼,憑條碼至超商兌換商品。
3.發票一經捐贈則無法退還,無論是否兌換宣導品皆不得要求退還發票或其他補償。
4.本處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處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
領獎方式&兌換品領取方式:
1.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處FB粉絲專頁「稅不著-呼叫暗光鳥」及本處官網。
2.如參加者填寫錯誤個人資訊,即喪失得獎資格。
3.活動獎品如填寫之地址不正確,或郵寄經退回,須本人攜帶證件至本處企劃服務科領回。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得獎收據,本處將開具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個資聲明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以下簡稱:本處)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舉辦「雲端發票一起來 眾多 好禮獎不完」活動,向民眾蒐集資料,作為參加活動、禮券、餐券發送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參加者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通訊地址。
五、個人資料利用:
1.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活動期間及後續中獎通知及禮券、餐券郵寄處理期間。
2.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處。
4.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六、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處電子信箱(E-mail:ntpc321@ntpc.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處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七、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 發布日期:112-06-16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2-06-19
- 點閱次數:4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