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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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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發票一起來 眾多好禮獎不完」網路活動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活動期間

112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參加對象

一般民眾(限居住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中華民國國民)

活動網頁

https://ntpc.fastez.net  (112年6月20日上午10點準時上線)

活動方式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6月20日至9月20日,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登入活動網頁並填寫基本資料,完成基本任務(對本處FB粉絲專頁「稅不著-呼叫暗光鳥」按讚並分享本活動FB貼文),分別完成以下活動,每人1每活動以1次中獎為限。

活動一:未申辦手機條碼者透過活動平台申辦成功,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二:於活動平台捐贈2張未開獎之雲端發票,及觀看租稅影片、圖片回答問題,即可參加刮刮樂,隨刮隨中(同一會員一天可玩一次,無論中獎與否都算一次,如當天未中獎者,隔天可續玩並參與抽獎,同一會員獲獎以一次為限)

活動三:於活動平台完成雲端發票領獎帳戶設定及載具歸戶,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四:完成上傳「統一發票兌獎」APP之捐贈碼截圖、捐贈10張雲端發票給社福團體及儲存112年5-6月期、7-8月期、9-10月期消費金額10元(含)以上之雲端發票達20張等共3項任務,即可參加抽獎。

★設定「捐贈碼」方式:打開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點選右上角「捐贈條碼」,選擇捐贈碼,再回APP首頁將「捐贈條碼」畫面截圖上傳。

活動五:於活動平台推薦其他會員加入,每推薦一位即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

活動抽獎品

活動一:家樂福200元禮券,100名。

活動二:統一超商100元虛擬商品卡,300名。

活動三:全聯100元禮券,50名。

活動四:新光三越5,000元禮券,6名

活動五:全聯100元禮券,50名。

活動注意事項

1.活動一、三、四、五得獎者,本處將直接寄送禮券至中獎者參加活動所填寫之地址,如填寫之地址不正確,郵寄經退回將不再通知亦不再寄出。得獎者最遲請於112年11月10日下午5點前至本處企劃服務科領回,逾期未領即喪失得獎資格。

2.活動二採隨刮隨中,電子禮券超連結及密碼將直接匯入中獎者會員專區-獎品紀錄,會員點選超連結連結至網站,輸入密碼後可顯示條碼,憑條碼至超商兌換商品。

3.發票一經捐贈則無法退還,無論是否兌換宣導品皆不得要求退還發票或其他補償。

4.本處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處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

領獎方式&兌換品領取方式:

1.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處FB粉絲專頁「稅不著-呼叫暗光鳥」及本處官網。

2.如參加者填寫錯誤個人資訊,即喪失得獎資格。

3.活動獎品如填寫之地址不正確,或郵寄經退回,須本人攜帶證件至本處企劃服務科領回。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得獎收據,本處將開具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個資聲明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以下簡稱:本處)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舉辦「雲端發票一起來 眾多 好禮獎不完」活動,向民眾蒐集資料,作為參加活動、禮券、餐券發送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參加者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通訊地址。
五、個人資料利用:

1.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活動期間及後續中獎通知及禮券、餐券郵寄處理期間。

2.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處。

4.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六、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處電子信箱(E-mail:ntpc321@ntpc.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處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七、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 發布日期:112-06-16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2-06-19
  • 點閱次數: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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