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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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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地方稅租稅優惠

公益出租人地方稅租稅優惠

【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

屋主若提供合法房屋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則地價稅比照自用稅率2‰ (亦即減徵80%)、房屋稅按自住用稅率1.2%稅率計徵。

  • 發布日期:110-08-27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0-08-27
  • 點閱次數: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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